行動應用與數位互動微學分學程

輔仁大學行動應用與數位互動微學分學程規則

106年1月19日 軟體工程與數位創意學士學位學程105學年度第1次課程委員會通過

106.02.23 105學年度第2學期理工學院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第一條      微學分學程名稱:行動應用與數位互動(Mobile Application and Digital Interaction Micro Program),以下簡稱「本微學分學程」。

第二條        設置宗旨:

資訊技術與應用以及互動創意設計將是未來20年全球的潮流。目前世界各大製造龍頭搶推『工業4.0(Industry 4.0)』預計掀起一股自動化智慧生產革命,而機器人在其中扮演最關鍵的角色。本學程之課程規劃不侷限於單純培養產業需要的人才,更著重在『自造者』的培養,透過互動式教學課程激發創意,建構問題解決與獨立思考能力。讓您具備有將夢想築起的創業能力,無論是機器人製造、物聯網智慧生活科技、互動創意應用,甚至成為新一代機器人教育與互動創意設計的師資,都是您未來的生涯發展方向。據此,本校理工學院結合校內現有相關師資以及行政院勞動部勞動署北分署之創客實務講師資源,設立本學分學程。

第三條      設置單位:理工學院。

第四條      課程規劃:本學分學程規劃課程學分數為12學分,皆為共同必修,課程科目詳如附表。

第五條      修讀相關規定:

一、  招生對象:凡本校大學部學生自第二學年起,碩博士班學生自第一學年起,得申請修讀本微學分學程。

二、  招收名額:25名。

三、  報名日期:依學校所訂定之時程辦理。

第六條            學分抵免與認可、課程性質認定,須經由學程召集人審查同意始得通過。

第七條            學生修畢本學程規定之應修課程與學分數且成績及格者,經本學程委員會審核通過後,由本校發給微學分學程證明。

第八條            本微學分學程課程可隨班附讀或獨立開班,若獨立開班則修讀者須依照本校收費標準繳納學分費(或學分學雜費)及實習費。

第九條            本微學分學程置召集人一名,由理工學院院長聘任之,負責統籌學程內各項業務,任期三年,得連任一次。

第十條            本規則未盡事宜,依「輔仁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辦法」之規定處理之。

第十一條        本規則經理工學院課程委員會通過,提經校課程委員會審議,教務會議核備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110學年度學程相關資訊:招生資訊、申請表、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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